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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06月04日 信息來源:互聯網

歷時兩年的微博與脈脈數據之爭落幕,互聯網公司請看好你家的爬蟲!

歷時兩年的微博與脈脈之爭終于有了結果:法院認定脈脈非法抓取、使用微博用戶信息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一審判決脈脈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220余萬元。兩年前我有關注到微博與脈脈的數據之爭,這在口水戰每天都發生的互聯網圈本來不算什么大事。但這次法院判決結果,還是挺出人意料的。毫不夸張地說,這一事件給互聯網公司敲響了關于用戶數據保護的警鐘。

一個常規的數據抓取糾紛

先簡單說一下微博和脈脈之爭的來龍去脈。

2014年8月公開鬧掰:微博宣布停止脈脈使用的微博開放平臺所有接口,理由是“脈脈通過惡意抓取行為獲得并使用了未經微博用戶授權的檔案數據,違反微博開放平臺的開發者協議”。與此同時,脈脈宣布終止支持微博登錄,并通過一些郵件截圖曝光微博此舉,是因其投資脈脈不成,索要脈脈用戶關系數據受阻后的報復。就像所有口水戰一樣,雙方各執一詞、真相撲朔迷離。

2015年3月對簿公堂:微博主體公司于2015年3月將脈脈主體公司告上法庭,微博脈脈之爭升級。

微博起訴理由主要有脈脈非法獲取和使用微博信息,商業詆毀等。

在用戶微博登錄脈脈并上傳個人通訊錄之后,大量非脈脈用戶的微博頭條、昵稱、職業、教育等信息出現在脈脈上,這些信息并不在微博OPEN API之中,并且在微博停止脈脈所有接口權限之后,脈脈依然進行了相關數據抓取,微博認為脈脈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信息。除此之外,微博認為在雙方“鬧掰”之后脈脈發表的公開言論對微博商譽構成了詆毀,脈脈采取了類似于微博加V認證的機制和界面設計,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認定,脈脈繞過OPEN API抓取數據的行為,危害到微博用戶信息安全,損害了微博合法競爭利益,對其構成不正當競爭,商業詆毀成立,判決脈脈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220余萬元。

類似訴訟在互聯網行業屢見不鮮。

2013年,百度因奇虎360違背Robots協議抓取復制百科等內容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后者并索賠1億元。

2016年2月,因認為百度視頻通過抓取播放窗口的方式,嵌套樂視網視頻資源到百度視頻客戶端,屏蔽了樂視網網頁、網址、廣告,造成公眾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樂視起訴百度并索賠100萬元。

2016年4月,大眾點評訴百度旗下的百度地圖及百度知道大量復制其用戶點評等信息,構成不正當競爭,提出9000萬元索賠要求。

這些案例均是某平臺因內容被抓取起訴抓取方,在數據為核心資產之一的互聯網產業,“數據糾紛”只會越來越多。

平臺用戶數據受法律保護

從法院一審的判決邏輯來看,是否保護用戶信息已成數據糾紛中的法律準繩。

海淀法院在“世界知識產權日”公開宣判這一案件,或許不是巧合。其明確表示,“大數據時代,保護用戶信息是衡量經營者行為正當性的重要依據,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尊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边@表明,用戶權益被擺在最優先位置。

在“人肉”這類網絡暴力頻發、用戶資料屢屢泄露的大環境下,這一判決具有示范意義。平臺在業務設計上必須充分考慮用戶信息保護,確保用戶信息不被濫用,隱私數據不遭泄露,同時確保用戶對個人信息的使用有知情權。

在保護用戶利益之后,才是平臺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用戶信息與用戶數據并不是一回事,比如你在微信公眾賬號發的文章,算是用戶數據,但你個人微信昵稱、頭像這些資料,才算是用戶信息。但究竟哪些屬于用戶隱私則很難說,你上傳到平臺的照片肯定是隱私數據,但你發的公開微博就不一定了。那么,不具備“個人隱私”屬性的數據是否受法律保護呢?如果有人繞過接口,抓取用戶發的微博而不是個人信息,會有不同的結果嗎?

這里有一個案例:百度起訴360違反Robots協議抓取知道、百科等數據的糾紛就是這樣的情況,法院尊重Robots協議和平臺對UGC數據的權益,360被判賠償百度70萬元。就是說,UGC內容的創建者是誰并不重要,搭建平臺網站投入運營、技術和人力成本,擁有對數據的使用權和分發權。如果第三方網站違背意愿進行抓取,就可能被判為不正當競爭。

數據是互聯網公司的核心資產,不論是個人信息還是UGC數據(微博、文章、點評等),所有這些平臺數據都將受到法律保護,平臺對這些數據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和分發權。

互聯網公司應提防數據糾紛

互聯網公司想要利用別家平臺的數據時,必須遵循對方的公共API協議,或Robots爬蟲協議,抑或通過正式協議合作。數據受法律保護?;ヂ摼W公司不能違背某平臺意愿抓取其數據——在技術上或許并不難,可通過爬蟲等手段繞過限制,實現數據抓取,但這樣做很可能會吃官司,并且敗訴幾率相當高。

因為數據抓取糾紛而對簿公堂的案例還不算多,但數據抓取行為在互聯網行業卻很常見,比如許多平臺都能看到豆瓣電影評分數據,再比如一些導購網站聚合了電商平臺的評論,還有平臺將微信公眾賬號所有文章都聚集起來…這些行為理論上來說都有數據糾紛的風險,如果你做得不夠大平臺一般也沒這個精力理你,但萬一你某天做到了呢?況且,很多大公司也這樣干。

對于數據的獲取和使用,不再是一個技術問題、商業問題、道德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所以,請看好你家的爬蟲。


(編輯:小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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